根据我院图书馆的工作需要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有关精神,借鉴国内外其它高校图书馆的成功经验,以“发展图书馆事业,传承人类文明”为目标;以提升大学生“奉献爱心,服务大众”的意识为宗旨。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给学生提供一个参与社会实践,锻炼自身工作能力,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的机会。促进图书馆与学生读者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文献资源的利用率,我校图书馆拟在学院各系招募义务馆员10名,要求如下:
一、义务馆员的条件:热爱图书馆,热心图书馆的工作,具备一定服务能力并有一定时间保障,志愿参与图书馆服务工作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成为本馆义务馆员。图书馆向正式确定招聘为义务馆员的志愿者颁发证书。
二、义务馆员的权利:义务馆员与正式馆员一样履行服务工作职责,行使本馆的管理权限,对本馆的日常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义务馆员不领取薪酬,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三、义务馆员的义务:
1.要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广大读者服务;
2.值班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领导,参与报刊阅览管理工作、书库图书上架整架等工作;
3.必须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要向图书馆值班老师请假;
4.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反映学生要求和建议;
5.实行个人负责制,做好本职工作,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
四、义务馆员的奖励办法:图书馆定期评选优秀义务馆员,并在图书馆主页上予以通报表彰,正式发文通知义务馆员所在的院系,图书馆颁发荣誉证书。
五、图书馆设立义务馆员工作小组,负责管理和协调义务馆员的各项工作。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义务馆员或其他馆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义务馆员的工作。
招募(选聘)的程序是:自愿者到图书馆办公室领取填写义务馆员申请表,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图书馆根据工作需要,审核选聘。对入选者发放正式聘书。
申请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31日
招募义务馆员人数:10人
领取递交申请表地点:图书馆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735977856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011年3月14日